湖北省检察院举行
教育培训师资库兼职教师
聘任仪式
6月2日下午,湖北省检察院举行湖北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师资库兼职教师聘任仪式,为兼职教师代表颁发聘书。湖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守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兼职教师是湖北检察教育培训队伍的重要成员,是推动检察教育培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聘任兼职教师,增强了共同做好检察干警素能提升这篇“大文章”的信心和决心。
围绕进一步加强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推动提升湖北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王守安强调:
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聘请兼职教师的重要意义。要从为全局计、为长远谋的高度,深刻认识和把握选聘兼职教师在加强检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检察教育培训质效、推动检察事业长远发展中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聘请兼职教师,是建设一支高素质检察人才队伍的迫切需要,是推动检察教育培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好服务先行区建设的内在要求。
要聚焦育人强检,切实发挥好兼职教师的重要作用。要坚持思想引领,要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检察教育培训的第一课题,把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政治忠诚摆在教学的首要位置。要突出实效导向,紧紧围绕提升检察人员的法律理论素养、专业素质和实战能力这个目标,认真做好传道授业解惑工作。要发挥专业优势,希望专家学者发挥专业和理论优势,在推进理念创新、增强法治思维、提升法律理论素养等方面提供智力支撑;希望资深法官发挥司法办案优势、司法实践优势,为学员解惑释疑,提供指引;希望检察教官坚持“教学相长”,勤奋思考,找准两三个专题作为主攻方向,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教学水平,与同行共同思考和探索解决法律监督热点难点问题、深入交流检察办案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创新。要激发创新活力,守正创新、主动作为,大胆探索教育培训新模式,增强教学活力。
要强化工作举措,全力为兼职教师履职提供坚实保障。要健全履职机制,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建立选用机制,充分发挥“智库”作用,建立教学反馈机制,共同促进教学水平提高。要提供履职便利,给兼职教师提供良好学术资源环境,充分保障兼职教师履职。要做实履职管理,做好对兼职教师的履职评价反馈,优秀教师要予以通报表扬,激励教师更好能动履职。
会议由湖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金鑫主持。
湖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黄开兴出席。
湖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熊昭辉宣读聘任通知。
·湖北省检察院在家院领导为兼职教师代表颁发聘书。
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
副院长肖登辉
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
副主任阮雪芹
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肖登辉、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阮雪芹作为兼职教师代表发言。
据悉,聘任的兼职教师共有150人,其中,来自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实务部门的专家40名,来自全省检察系统的业务专家和业务骨干11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