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7.11-2024.7.20
诈骗案件类型
典
型
案
例
案例一
2024年7月18日,我市居民曹某遭遇一场虚假贷款类电信网络诈骗。曹某接到一个自称是浦发银行信贷部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提供了一个手机号码,并引导曹某通过企业微信下载并安装一个名为“浦发银行”的APP程序。在对方的指引下,曹某操作完后被告知卡号填写错误,账户被冻结。对方进一步引导曹某下载使用“AW畅聊”APP程序,APP内的客服告知曹某需支付5000元以解冻账户。最终,曹某在对方的诱导下,累计转账40000元。
警方提示:
正规贷款平台绝不会以解冻资金、交保证金、做银行流水或资质审核为由,先行收取费用。请不要随意透露个人信息,轻易转账给对方。如需办理贷款,请通过银行等正规渠道办理业务。如怀疑遇到诈骗,应立即停止所有操作,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对于任何自称是银行或其他机构工作人员的电话或信息,要保持高度警惕。
案例二
2024年7月19日,我市居民马某某被冒充熟人诈骗73000元。19日上午9点,马某某收到一封QQ邮件,邮件是以其公司老板张某某的名义发送的,要求马某某加入一个名为“同事”的腾讯QQ办公群。马某某加入群后,群内有人自称是公司老板张某某,以公司即将收到一笔款项为由,要求马某某提供开票信息。马某某一看头像、昵称均和老板平时的微信相符,便未加思索提供了所需信息。随后,假老板要求马某某查询款项是否到账以及余额明细还有多少。马某某按照要求操作后,假老板又指示其向一个指定账户转账73000元。转账完成后,马某某意识到可能被骗,随即联系给老板张某某打电话,结果发现自己确实遭遇了电信网络诈骗。
警方提示:
在社交工具上遇到自称领导或熟人要求添加好友时,务必通过电话、视频或面对面的方式核实对方身份。对于任何要求汇款的指示,尤其是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切勿盲目操作。对于异常的借款和资金汇出要求,必须提高警惕,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操作。不轻易向陌生人透露个人信息,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案例三
2024年7月18日,市民李某某在刷抖音视频时,遭遇一起典型的电信网络诈骗案。具体细节如下:
1.某某刷视频时被广告弹窗诱骗充值39元成为某约会APP会员。
2.在APP中,被要求充值或完成任务获取积分才能提高约会成功率。
3.首次充值300元后,获得330元返现。
4.随后被要求再次充值300元并转账1000元,但提现失败,对方声称账户被封。
5.李某某想解封账户,先后转账3960元。
6.再次被诱导充值135610元换取积分。
7.提现时,被要求充值10万元解锁积分。
8.在闲鱼平台购买黄金,支付25116元,后以版本错误为由被要求卸载软件并下载旧版本。
9.在旧版本软件中确认收货后,对方继续要求充值。
最终,李某某醒悟后,发现共损失165995元。
警方提示:
网络交友需谨慎,面对转账或投资请求时,务必保持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案例四
2024年7月13日,我市居民张某被刷单返利电信网络诈骗,损失达244860元。经查,张某在微信业主群中看到一条声称新群将发放数百元红包的消息。出于好奇,张某加入了该群,并陆续领取了价值10至30元的红包。随后,群内有人分享了一个链接,诱导张某下载了一款名为“LinkUP”的聊天软件,同时被拉入一个名为“拾佰影业活动”的群。
在群内,张某完成了几单任务,轻松赚取了约300元。客服先是让张某购买200元的电影票,并承诺返利30元。尝到甜头后,张某又被诱导购买价值9860元的电影票,承诺返利3000元。在完成任务准备提现时,张某却被告知若立即提现,将失去后续任务的机会。在贪心和沉没成本的驱使下,张某没有提现,而是继续投入,最终被骗244,860元。
警方提示:
刷单本质上是一种虚假交易,是违法行为。不要轻信网上类似“足不出户,日进斗金”、“轻轻松松赚钱”等兼职刷单信息或广告,前期小额的佣金,其实就是引人上当的诱饵,那些所谓刷单APP里面资金账户的“钱”其实就是诈骗分子给你看看的数字而已。凡是涉及网络兼职,要求添加好友或下载APP进行点赞、充值、刷销量、刷流量、投注等任务的都是诈骗。
案例五
2024年7月15日,郑某某报案称自己被冒充警察的人诈骗64287元。7月14日晚上22时许,一名自称是北京市公安局的民警添加郑某某的QQ,告诉郑某某涉嫌诈骗,让其配合调查,洗清嫌疑。之后被害人在对方的诱导下将收到的验证码多次提供给对方,对方使用郑某某手机号码注册了新微信、支付宝、数字钱包后由对方操作录,后郑某某收到银行短信显示出款,便来派出所报案。
警方提示:
公检法等机关绝不会采取电话、短信、微信、QQ等方式处理案件。凡是通过电话、QQ、微信或者其他通讯交友软件办案做笔录、视频询问的“公检法机关”,都是诈骗!
案例六
6月25日,辖区居民李某女士(化名)急匆匆地来到刑侦大队报案,称其在5月份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一名男子,并在交往过程中被骗走68,000元。起初,李某对“男朋友”的要求并未过多怀疑,但随着索取次数和金额的增加,且对方无法偿还时,李某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
警方行动:接警后,办案民警迅速安抚李某情绪,并及时立案展开侦查。通过侦查分析、秘密摸排和精准研判,最终确定男子张某乐为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民警进一步研判,成功锁定其行踪轨迹,并组织警力对其进行抓捕。7月9日下午14时许,张某乐在志丹县某镇被成功抓获归案。
审讯结果:经讯问,张某乐对其在网恋交往过程中,通过承诺与李某结婚取得信任,以开花店、朋友住院、买手机、买电脑等借口让李某多次在微信向其转账共计68,000元,并将诈骗钱款挥霍一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警方提示:
在虚拟网络世界中寻找真爱时,务必仔细甄别对方的真实身份。不要被不法分子的甜言蜜语所迷惑。网络交友需谨慎,特别是涉及金钱往来时,务必保持清醒,提高辨别能力,谨防上当受骗。
延安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提示
1、时刻绷紧防范之弦,严防电信网络诈骗;
2、电信诈骗不难防,转账之前要三思;
3、诈骗电话莫轻信,一旦遇到要报警;
4、防诈防骗第一条,不贪便宜要记牢;
5、冻结财产别轻信,“安全账户”是陷阱;
6、刷单返利是诱饵,骗你钱财是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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