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产品的热销,既需要超高人气,也需要好评如潮。不法分子将此视为赚钱的“好机会”,有的通过“刷单炒信”伪造销量甚至直接以此名头行骗,有的则盯着刷好评“大捞一把”。
近日
连云警方侦破了一起
“网络水军”非法经营案
打掉一个非法刷单牟利团伙
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经查涉案流水达4000余万元
今年4月份
连云公安分局网安大队
在网上巡查执法时发现
一商户的网上店铺评价存在明显异常
办案民警 殷警官
“我们发现该商户的月销量、好评率、收藏量均明显高于同类店铺,有刷单炒信的嫌疑。”公安机关遂对该店负责人进行询问,商铺负责人见隐瞒不过,便如实交代系通过某平台进行“刷单”“刷好评”等行为,并向公安机关提供该平台的相关信息。
警方对此平台进行深度研判后
发现该平台的注册地址在福建省泉州市
并且在该平台注册的
不同平台商户多达2000余个
随着调查的深入
逐渐理清该公司运营架构
最终确定这是一个以陈某为首的
非法刷单牟利犯罪团伙
连云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
南下福建进行深入取证
并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
果断开展收网行动
一举将该犯罪团伙一网打尽
现场固定刷单账单、订单2000余份
扣押手机11部、电脑7台
以及电子存储设备5件
经查该公司流水共计4000余万元
非法获利达40余万元
犯罪嫌疑人 陈某
“我知道刷单牟利行为是违法的,但还是抱着侥幸心理,以为在网上刷单赚钱不会那么容易被发现。”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如实供述了其及团伙成员们通网络平台,为电商商家提供虚假交易、虚假好评等服务,赚取服务费、推广费的犯罪事实。
目前
犯罪嫌疑人陈某等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
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涉案平台已被关停
其余案件线索正在进一步侦查深挖中
“刷单炒信”,是指经营者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开展经营活动时,通过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主要表现在利用第三方平台或组织“网络水军”进行刷单炒信、修改评价或“好评返现”等手段进行虚假好评等情形。
近年来,随着网络美食平台、网络购物渠道的发展普及,“好评”成为消费者在各类网购平台上“货比三家”的重要参考依据,一些商家为此不惜通过向“网络水军”买好评、刷信誉来招揽顾客,严重影响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在疯狂刷单的背景下,虽然数字好看了,业绩提升了,但光鲜的外表掩盖不了消费者和商家的两败俱伤。愈演愈烈的“刷单”,破坏的是整个电商行业诚信体系,动摇的是互联网经济的信任基石,最终影响的是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央视《焦点访谈》曾做过一期专题调查,报道中指出我国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经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这种过去游走在灰色地带的行为已经被明确为非法。其中第八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刷单炒信”作为网络黑灰产业链的一部分,不止影响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更有不少诈骗分子“浑水摸鱼”,以“兼职刷单”为名实施诈骗。公安机关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网络“刷单”是违法行为!请自觉抵制网络刷单!
来源:连云港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