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衡东县公安局白莲派出所接到公安部推送的涉诈线索,民警迅速对该线索核查。经查,该涉诈号码实际使用人系衡东县白莲镇白石村村民谭某鑫。民警第一时间赶赴谭某鑫家中,将谭某鑫传唤至衡东县公安局。
经审查,8月29日,犯罪嫌疑人谭某鑫在快手APP看到一个兼职广告,在与对方取得联系,对方给其介绍了“手机口”的业务,并称工作轻松,只需要两台手机即可工作,而且报酬丰厚。虽然谭某鑫当时就感觉对方是要拉他从事诈骗活动,但谭某鑫想着工作又轻松,来钱又快,就很爽快的答应了。于是,谭某鑫按照骗子的指示,使用自己的两部手机摆放在桌面上,用插电话卡的手机号码拨打受害人电话,用未插卡的手机登陆QQ接收骗子的指令并连接语音电话,两部手机均开免提竖直放置,对方通过谭某鑫的两部手机对他人实施诈骗,造成谭某鑫电话拨打的受害人被骗14000元。通过做“手机口”业务,谭某鑫共计获利150元。
目前,谭某鑫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手机口”是一种新型的诈骗手段。境外诈骗分子通过音频线、数据线连接或同时打开扬声器,一部手机通过网络软件接通境外诈骗分子,一部本地手机拨打国内受害人电话,实现语音中转,成功掩饰诈骗电话归属地,从而更加具备隐蔽性和欺骗性。寻找工作要提高鉴别能力,切莫被“高薪”噱头蒙骗,更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出租、出借、出售实名制手机卡、银行卡、架设GOIP/VOIP设备、展开“手机口”业务,以身试法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三审:李钢彪
二审:胡锦程
编辑:刘波
来源:衡东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