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着力建设“法治人社”
锻造基层治理“新引擎”
近年来,上虞区人力社保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进法治人社建设,以群众需求为根本,严格学法守法用法,依法依规依纪履职,创新劳资纠纷治理机制,强化劳动者权益保障,全力推动基层人社治理工作,成功入选首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治人社建设优秀单位”。
一、建立劳动纠纷风险隐患摸排化解机制。出台《上虞区劳动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意见》,组建由21位劳动保障督导员、86位劳动保障专员、3740位劳动关系协调员组成的基层劳动保障三支队伍,开展劳动纠纷隐患预防、排查、化解职责,特别注重重大劳资纠纷风险隐患的排查与化解。自2022年10月14日组建以来,化解劳资纠纷619余件,涉及人数2106人,涉及金额7634.16万元;及时有效化解上述企业重大劳资纠纷风险隐患,涉及劳动者700余人,完成劳动关系协调员(劳资专管员)培训3563人次,企业用工体检2356家,均提前超额完成劳动关系“和谐同行”三年行动计划任务指标。
二、建立六项制度联合检查制度。联合建管中心、建设局、水利局、交通局等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属地乡镇街道对自2022年12月以来劳资纠纷案件发生较多、欠薪线索反映较多的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对其中四个项目负责人发出限期改正指令书。在联合其他部门开展常态化、定期化的在建工程六项制度专项执法的同时,强调以柔性执法的工作方法敦促该批项目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对新开工项目、情节轻微的在建工程项目,通过以根欠办名义下发整改建议书,减少对项目影响,以柔性执法方式帮助项目从根源上找到问题、改正问题。
三、建立劳动纠纷诉前调解新模式。以第一批省级金牌调解组织为依托,努力打造区级劳资纠纷高效化解平台。不断强化区级劳动调解员队伍建设,增加专职调解员4名,专职书记员2名。采取引导劳动者“先调后裁”先行调解、委托调解等相结合的方式,尽可能地将劳动争议案纳入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行调解程序先行调解。2022年成功调解611件,2023年1至5月成功调解202件,40%以上的案件在仲裁立案前得到化解。
四、建立检察支持劳动仲裁机制。为解决在劳动仲裁办案过程中对欠薪案件用人单位,特别是恶意欠薪当事人缺少有效打击手段这一问题,创新建立检察支持劳动仲裁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化解重大欠薪劳动争议案件(全省首创)。2022年1月至今,共有4起重大欠薪案件在检察机关支持下得到及时有效化解,涉及劳动者84人、金额160万余元。
五、建立欠薪案件联合化解和政府应急周转金垫付机制。专门准备3000万元应急周转金,对仲裁已经办结且单位确实无力支付的欠薪案件,建立由人社部门建议并审核,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应急周转金垫付,法院负责追偿的应急周转金垫付机制。如某大酒店拖欠工资集体劳动争议一案,上虞区人力社保局按照应急周转金垫付机制,及时召集百官街道、商务局、人民法院会商,由街道将应急周转金500万元打入人民法院指定账户,由人民法院按照仲裁调解书确定的金额发放,并负责垫付资金的追回。自2018年“无欠薪”工作开展以来,累计启动应急周转金14次,垫付工资达1650余万元,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社会稳定。
六、加强兼职仲裁员队伍建设。出台兼职仲裁员管理办法,以制度管人,规范仲裁员办案;对已经聘任的兼职仲裁员进行系统业务培训,通过参加旁听、业务培训会、合议庭庭审、诉前调解等方式,使其尽快熟悉业务、进入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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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上虞区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