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青年鲁某喜欢泡网吧,别人是上网,他除了上网以外,还趁别人打瞌睡时偷东西,先后在高区、经区的网吧作案3次。1月22日,鲁某因涉嫌盗窃罪被高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去年11月13日,男青年李先生到市公安局高区分局怡园派出所报案,称前晚8时许,他在高区一家网吧上网时,把外套脱下来放在沙发上,里面有100余元现金和一部手机,后来由于上网太疲倦,李某靠在沙发上睡着了。第二天一大早醒来,发现外套还在,里面的手机和钱不见了。意识到自己被偷后,李某找网吧工作人员查看监控录像发现,当日凌晨1时许,一名同在此地上网的男青年拿起他的外套,偷走了手机和钱。
去年11月18日,男青年包先生也赶到怡园派出所报案。他是在高区的一家网吧上网时,把包挂在椅子上,包内有手机、翡翠项链、银行卡和少量现金,当时他靠在椅子上睡着了,有人趁机下手将包偷走了。包某后来调监控录像查看,是坐在斜对面的一名男青年偷的。
怡园派出所民警根据监控录像和综合查访,很快锁定了作案男子鲁某。去年12月16日,鲁某被民警抓获归案。经审查,他除了在高区两家网吧“顺”走财物外,还曾在经区的一家网吧偷了上网者武某一部手机。鲁某称,他平时经常上网,发现到后半夜的时候,上网的人由于疲惫就地而睡,会疏于对自身财物的保管,于是就趁机下手行窃。22日,鲁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高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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