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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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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关于
征集检察人员有关问题线索的
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部署要求,扎实推进鹰潭市人民检察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现面向社会征集我院工作人员相关顽瘴痼疾问题线索,恳请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予以监督和举报。
Part 1
线索受理范围
01
检察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具体情形为:
1.检察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的;
2.检察人员违反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
3.检察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该检察人员所任职检察院辖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
4.检察官配偶、父母、子女,担任该检察官所任职检察院辖区内的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在该检察官所任职检察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02
检察人员违规参股借贷
具体情形为:
1.检察人员违规参与民间借贷、有偿担保;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或证券。
2.检察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与所办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或代理律师存在违规借贷等不当经济往来行为的。
03
离任检察人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具体情形为:
1.违反离职从业限制性规定。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两年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以其他律师名义接受委托,隐名代理,在幕后充当“法律顾问”。
2.充当司法掮客。检察机关原领导干部和其他人员利用离任前职务身份和影响,或利用上下级检察院间关系、原任职检察院的同事关系等、原任职单位的社会关系等,为从事案件承办检察官及当事人及亲属、受托人、律师之间违规接触交往牵线搭桥,或接受案件当事人、律师等的请托,违规过问干预案件,从中牟利。
Part 2
举报监督受理方式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相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反映:
1.举报电话:0701-12309(受理时限: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2.电子邮箱:JXYTjyzdbgs@163.com
3.受理部门:鹰潭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
4.信电受理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6月15日
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好保密义务。为便于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请您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核实情况。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5月19日
(来源:鹰潭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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