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学校毕业后,凭借自己努力找到一份产品推销的工作,本来是一件好事。然而如果在商场里一边推销,一边兼职“顺手牵羊”,显然就触碰了法律底线。
8月24日,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分局花园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家商铺老板的报警电话称:有小偷在店里偷东西,已经被他们给按住了。正在辖区商场执勤的民警迅速赶到该店铺,只见一年轻男子怀里包着个黑色的大包,蔫头耷脑地站在店里,身边围了两名工作人员。
见到民警,商铺老板介绍了具体情况。当天,他在店里对目前商品的库存和货架摆放情况进行核对过程中,见一名男子不时从货架上取下商品,但是并没有像其他顾客那人拿在手中或者放进购物篮,反而都放到了自己背的黑包中。开始老板以为男子是买的东西多,放在包里图方便。不过因为之前店里曾经遭过贼,所以他对男子也就多加了一份关注。过了一会儿,男子选购结束,并没有去到付款台,反而背着包大摇大摆地走出了店门。老板见这种情况,连忙上前将人拽住,第一时间打电话报了警。
经讯问,男子李某对其盗窃店内商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交代,21岁的李某从学校毕业后,找了一份推销清洁用品的工作,为了能够接触到更多的客源,他通常会选择在商场、步行街等人流较为密集的地方进行推销。案发当日,他在这家店铺的货架上看到几款自己十分中意的日用品,但觉得价格略高,便动了歪心思。